• 贯彻黄河保护法 依法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积极落实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精神,促进全省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近日,省水利厅联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今年5月至12月,在沿黄9市(州)66个县(区)统一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执行取水量限制决定、违反生态用水管理要求、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9类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突出违法行为展开。专项行动将以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为基础,通过强化监管执法司法协同,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依法惩治全省黄河流域各类违法取用水问题,加快推动有关问题整改,从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效规范全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有力维护涉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助推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行动要求有关市县水务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主动加强与同级检察机关的对接衔接,双方要强化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联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建立专项联合工作行动组,强化组织领导,合力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同时,为确保专项行动全面落地见效,省水利厅联合省检察院成立专项行动联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法协调组和业务指导组两个工作组,合力推动全省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起势见效。

    (来源:甘肃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