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水利厅印发紧急通知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省水利厅印发紧急通知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图片

     结合近期水利建设等实际,为进一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就做好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坚决落实安全责任


     近期我省安全事故多发,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和6月17日任振鹤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清醒认识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安全生产隐患依然存在、安全基础还不牢固的现状,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聚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和我省贯彻落实“三十五条”具体措施,按照《甘肃省水利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防微杜渐、举一反三、逐级传导、层层落实,切实堵塞各类安全风险漏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不断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我省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所暴露出来的短板漏洞,根据《甘肃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抓好各类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不断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


     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危险作业场所,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依法治安情况、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等六个方面,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滚动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标本兼治、立查立改、长短结合、先急后缓的原则全面整改到位。重大风险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逐级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分级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落实。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重大突出安全隐患问题,要报本级安委会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强化协同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拒不整改的要果断坚决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具体措施,确保重大风险隐患监管到位。


     从前期省水利厅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来看,市县两级尤其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存在传达学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各类专项行动不及时、未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实行闭环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健全及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填报滞后等诸多问题;项目参建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缺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不合理、建设项目危险源辨识和管控不到位、未定期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开展或流于形式、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施工现场工程用电不规范,设备材料堆放杂乱,进出口、临边防护、机械作业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使用假冒伪劣安全帽等各类问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厅属有关单位要重点对照上述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整改提升,切实解决长期以来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痼疾,有效降低行业安全风险隐患。


     三、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开展汛期检查。一是要查责任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制和行政责任人、管理(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等“三个责任人”更新落实情况;是否签定了水库防洪安全责任书,是否明确了重点河段、山洪防御责任人,以及分级备案公示情况。二是要查预案方案。是否修订完善了总体预案和水库防汛、山洪防御、城市防洪等专项预案;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抢险避险方案)、水库监测预警方案、水库控制运行方案及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的编制、报批、落实及演练情况。三是要查水库度汛。开展水库、淤地坝等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措施情况;防洪调度计划完善、调度监管落实、水情通报机制、值班巡查制度完善和各项措施到位情况。四是要查物资储备。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种类、数量是否满足防御灾害需要,物资管理制度、调运方案是否完善。五是要查监测预警及信息系统。包括水文监测设施、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防汛视频会商等信息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平台操作人员、监测预警站点管护人员是否到位,运行维护经费是否落实等情况。六是要查河道防洪。河道洪道隐患排查及清淤疏浚工作开展、涉河建设工程防洪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河道洪道行洪是否畅通;水毁堤防工程加固修复情况,主要堤防工程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建立并公示了汛期巡查队伍,巡查责任、任务是否明确。七是要查水毁修复。2022年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工作动员、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八是要查整改措施。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各地各单位要检查完善自然灾害各项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使从业人员最大程度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不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要结合防汛准备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等,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到位。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水监督发〔2019〕182号)要求,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五、严格值班值守,加大宣传引导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水利工程工况监测,完善预警通信系统,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各市(州)水务(水保)局、厅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尤其对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重点宣传,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对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进行曝光,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水利安全保障。


    甘肃省水利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