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和定型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规划了总目标,推动国家治理迈向新境界。我省1996年就提出了依法治省的目标和要求。2006年,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率先吹响了法治浙江建设的号角。2014年,省委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明确了法治浙江建设的目标任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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