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黄河保护法 依法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积极落实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精神,促进全省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近日,省水利厅联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今年5月至12月,在沿黄9市(州)66个县(区)统一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执行取水量限制决定、违反生态用水管理要求、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9类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突出违法行为展开。专项行动将以违规取用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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