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  录  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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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水位?水文中常见的特征水位有哪些,各表达什么意思?

     答:河流或者其它水体的自由水面离某一基面零点以上的高程称为水位。水位的单位是米,一般要求记至小数2位,即0.01m。  水文中常见的特征水位有:  (1)起涨水位。一次洪水过程中,涨水前最低的水位。  (2)洪峰水位。一次洪水过程中出现的最高水位值。同样按日、月、年进行统计,可以分别得到日、月、年最高水位。  (3)警戒水位。当水位继续上涨达到某一水位,防洪堤可能出现险情,此时防汛护堤人员应加强巡视,严加防守,随时准备投入抢险,这一水位即定为警戒水位。警戒水位主要是根据地区的重要性、洪水特性、堤防标准及工程现状而确定。  (4)保证水位。按照防洪堤防设计标准,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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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防汛抗旱体系

    我国地处欧亚大陆东南部,东南临太平洋,西南西北深入欧亚大陆腹地,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十分复杂,大部分地区位于世界上著名的季风气候区,降水的时空变化很大,水旱灾害频繁。  为防治水旱灾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整修加固堤防27万公里,修建水库86000多座,开辟蓄滞洪区近百处,疏浚整治河道,基本建成了七大江河的防洪工程体系,大大增强了我国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在非工程防洪措施建设方面,首先是确立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抗旱组织体系,中央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七个流域机构中,长江、黄河、淮河、珠江、松花江均设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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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汛期

    江河、湖泊洪水在一年中明显集中出现,容易形成洪涝灾害的时期。由于各河流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涨水季节不同,汛期的长短和时序也不相同。  汛期类型:根据洪水发生的季节和成因不同,一般要分为4种汛期:(1)夏季暴雨为主产生的涨水期称为伏汛期;(2)秋季暴雨(或强连阴雨)为主产生的涨水期称为秋汛期;(3)冬、春季河道因冰凌阻塞、解冻引起的涨水期称凌汛期;(4)春季北方河源冰山或上游封冻冰盖融化为主产生的涨水期以及南方春夏之交进入雨季产生的涨水期称为春汛期。在黄河上,由于上游开河的凌洪传到下游,正值桃花盛开的季节,故又称春汛期为桃汛期。因为伏汛期和秋汛期紧接,又都极易形成大洪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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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洪标准

          各种防洪保护对象或工程本身要求达到的防御洪水的标准。通常以频率法计算的某—重现期的设计洪水为防洪标准,或以某一实际洪水(或将其适当放大)作为防洪标准。在—般情况下,当实际发生的洪水不大于防洪标准的洪水时,通过防洪工程的正确运用,能保证工程本身或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中国对已建防洪工程的防洪标准按国家标准GB 50201—94《防洪标准》执行;对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具体体现为防洪控制点的最高水位不高于保证水位,或流量不大于河道安全泄量。  防洪标准与工程本身或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直接有关,并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联系。国家根据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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