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防汛抗旱体系

    我国地处欧亚大陆东南部,东南临太平洋,西南西北深入欧亚大陆腹地,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十分复杂,大部分地区位于世界上著名的季风气候区,降水的时空变化很大,水旱灾害频繁。  为防治水旱灾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整修加固堤防27万公里,修建水库86000多座,开辟蓄滞洪区近百处,疏浚整治河道,基本建成了七大江河的防洪工程体系,大大增强了我国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在非工程防洪措施建设方面,首先是确立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抗旱组织体系,中央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七个流域机构中,长江、黄河、淮河、珠江、松花江均设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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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汛期

    江河、湖泊洪水在一年中明显集中出现,容易形成洪涝灾害的时期。由于各河流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涨水季节不同,汛期的长短和时序也不相同。  汛期类型:根据洪水发生的季节和成因不同,一般要分为4种汛期:(1)夏季暴雨为主产生的涨水期称为伏汛期;(2)秋季暴雨(或强连阴雨)为主产生的涨水期称为秋汛期;(3)冬、春季河道因冰凌阻塞、解冻引起的涨水期称凌汛期;(4)春季北方河源冰山或上游封冻冰盖融化为主产生的涨水期以及南方春夏之交进入雨季产生的涨水期称为春汛期。在黄河上,由于上游开河的凌洪传到下游,正值桃花盛开的季节,故又称春汛期为桃汛期。因为伏汛期和秋汛期紧接,又都极易形成大洪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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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洪标准

          各种防洪保护对象或工程本身要求达到的防御洪水的标准。通常以频率法计算的某—重现期的设计洪水为防洪标准,或以某一实际洪水(或将其适当放大)作为防洪标准。在—般情况下,当实际发生的洪水不大于防洪标准的洪水时,通过防洪工程的正确运用,能保证工程本身或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中国对已建防洪工程的防洪标准按国家标准GB 50201—94《防洪标准》执行;对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具体体现为防洪控制点的最高水位不高于保证水位,或流量不大于河道安全泄量。  防洪标准与工程本身或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直接有关,并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联系。国家根据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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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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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河水利史

        黄河是中国第二大河,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和山东9个省区,于山东省垦利县注入渤海。黄河流域是中国文明的主要发源地。由于上中游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它成为世界上含沙量最大的河流。下游自孟津以下因“善淤”,形成地上河;筑堤后则“善决,善徙”。近人统计在1949年以前的2000多年来平均三年两次决口(统计资料有缺略,实约每年一次),不堵就形成改道。黄河决口泛滥常北侵海河水系,南入淮河流域,造成河流在黄淮海大平原上迁徙。针对它的特性,自古兴水利就注意水沙并用:用水有供水、灌溉、通航,用沙有浑水淤灌和放淤等;除水害,在上中游要防止水土流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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